坠落防护系统是用来把工人或者物品与固定挂点连接起来所必需的一整套产品,可完全防止出现从高处坠落的情况或是能完全地制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使用缓冲系绳,不需要大范围横向或竖向移动时使用。要注意缓冲器会打开相当长的距离,因此建议在6米以上高度使用。
高处坠落的表现
(一)临边作业高处坠落。
脚手架跟不上;头层墙面超过3.2m二层楼面的周边,以及无脚手架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未加安全平网;临边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油漆或其它工种在外架已拆除的窗口作业;建筑物之间的高层通道不设防护栏杆,地面上方未安装防护棚。例如,某工地油漆工黄某在楼与楼通道上行走时,从约3m高处坠落,当场死亡。
(二)洞口作业高处坠落。
洞口未作防护;复式阁楼内楼梯洞口未作防护。
(三)采光井、电梯井高处坠落。
电梯井无防护,采光井无防护造成高坠。
(四)吊栏、接料台高处坠落。
吊运长料时吊栏安全门被拆除,个人行为失误,失足坠落;吊栏安全门拆除后未恢复,吊栏安全门联锁损坏,吊栏升上,安全门不回位,接料台安全门无联锁装置,工人误操作。料台无安全门,或安全门未关闭,都能引起高坠事故。
(五)屋面施工高处坠落。
屋面施工无安全防护,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个人行为失误,导致高处坠落。
(六)挖孔桩高处坠落。
人工挖孔桩洞口无防护,防护不牢或防护被损坏,导致高处坠落。例如某工地民工蔡某与另一民工搬运空压机时,由于搬不动,于是将桩孔盖板做垫板,因不知是盖板,致使蔡某一脚踏入桩孔内,坠落身亡(桩孔深27.6m,孔径为0.9m),直接原因是盖板未固定,且违章搬动。
(七)攀登作业高处坠落。
简易的脚跳板不稳定,安装用的各种梯子质量不符合要求,门型脚手架不牢固,移动式操作平台重心偏离而倒塌。
(八)违章行为的高处坠落。
违章从外翻越单元与单元间墙,翻越墙头,一个单元向另一个单元窗户翻越,都是违章高坠的表现。如某工地油漆工刘某在六楼从一单元向另一个单元翻越,由于安装的塑钢窗未固定,致使其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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