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培训费可以税前扣除吗?6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2015年,通知内容如下: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1.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经审核征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3.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政策回顾:原财税〔2013〕14号文将高新技术企业教育经费扣除范围从试点扩大到外扩,到2014年12月31日,在中关村、东湖、张江、合浦本四个试点地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试点地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审核征收认定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职工教育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新财税[2015]63号文打破地域限制,适用于在中国注册、经审计征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我们来总结一下目前行业对员工教育费用扣除的规定。一、普通企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费用,除财税机关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5%国务院有关部门,允许扣除;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技术先进服务企业标准:根据《关于完善技术先进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9号)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先进技术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高新技术企业标准:根据财税[2015]63号文,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在中国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费部分实行审计征收,并予以确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实施中若干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软件生产企业职工教育费中职工培训费不足1元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应当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准确划分职工培训费用。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余额,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扣除。
最后,我们来谈谈职工教育经费的范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意见》(财金[2006]317号)第三条第五款规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范围包括:1、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岗位培训、职业技术水平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
5
6
专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支出
购置教学设备设施
9
10
与职工教育有关的其他实际支出
全文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