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三水一市民被同事打至脑出血,家属要求工厂认定工伤。但工厂认为员工被打,责任应该由行凶者负担,与工厂无关。
昨日(21日)中午,记者来到三水西南街道办受害者何全芬家。其实何全芬仍然神情茫然,不认得带记者来的他的一个老朋友。而记者与何妻谈话时,他仿佛记起自己所受的冤屈一样哭了起来。
被保安队长打到脑出血据李女士和何全芬的岳父李伯讲述,现年46岁的何全芬在去年底到禅城一家起重机公司三水分厂从事保安工作。去年12月14日上午,何全芬发现工厂有两个陌生人走动,于是上前询问。此时,林姓保安队长过来问何事,并指责何全芬不该擅离职守,还在何全芬头上打了两拳。何全芬当即当地,后来辗转三家医院就医,并在佛山人民医院做了手术清除了淤血。为此一共花费了约4万元。
李女士说,现在何全芬神志还是不清,大小便失禁,手脚浮肿。据医生说,还需要再做第二次手术方能痊愈。为此,李伯多次到工厂要求工伤认定,但厂方一直未理会。
李女士还说,林姓保安队长下手如此重,可能因为此前他曾要求何全芬为了厂里两亩多的绿化地浇水、何全芬以这是工作范围外的事情拒绝有关。
派出所认定故意伤人记者致电该厂人事部陶姓经理。陶经理认为,现在在派出所的笔录已经清楚表明,林姓保安队长是故意伤人,既然如此理应由他承担责任,与工厂无关。
记者致电佛山市劳动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涉及到刑事,所以难以判定是否工伤。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张伯权律师认为,工伤的核心在于为了工作而受伤的。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个人恩怨的成份重。难以算得上工伤。
李伯目前已经向禅城区劳动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书。目前检察机关准备向林姓保安队长提出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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