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林权纠纷的成功调解
时间:2023-06-06 11:53:21 3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6月10日,武宁县法院在审理原告清江乡清江村村民委员会诉被告胡从华、胡虞香、杨征华3人桂竹承包合同纠纷案中,在当地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积极配合下,成功调解了该起案件。被告向原告交付了承包费,原告撤回了要求终止合同的诉讼,收到良好的效果。

2002年9月25日,原告与被告杨征华签订桂竹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30亩桂竹林地承包给杨征华,承包期限为20年,自2007年起杨征华每年向原告交付承包费1500元;如不交付,原告有权终止合同。2003年5月9日,被告杨征华与被告胡虞香经法院调解离婚,该桂竹承包经营权转移至被告胡虞香,2004年4月办理了林权登记,被告胡从华(系胡虞香父亲)为共同承包经营者。今年初,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承包费,被告杨征华以经营承包权已转移、被告胡从华以其不是合同签订人为由拒付承包费。为此,原告诉诸法院要求终止合同。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承办法官一方面结合案情从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上进行释明,另一方面将庭审移至当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通过乡人大主席、司法所所长等调解委员的积极参与,使双方当事人从维护林地经营承包权和依法交付承包费上统一了认识,被告胡从华、胡虞香当庭交付2007年桂竹林地承包费1500元,原告撤回了诉讼。

全文5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调解委员会 最新知识
针对一起林权纠纷的成功调解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一起林权纠纷的成功调解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