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便延长员工试用期的。
一、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怎么办
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已经超过法定的上限或者是非法延长试用期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了约定的试用期但尚未履行,劳动行政部门应该让其责令改正。超过试用期约定的期限,超出部分,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实际履行的工资支付报酬。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二、职工工资可以扣么
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可以随便扣发,这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单位不能安排加班的情形有哪些
单位不能安排加班的情形如下:
1、女员工怀孕七个月以上的;
2、女员工在哺乳期内,即是女员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
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必须征得工会及劳动者本人的同意。
除此以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员工同意加班加点,用人单位也不可以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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