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一、房屋租赁合同应去哪些部门登记备案
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同时让大家知道该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虽然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
二、在哪里办理商铺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商铺租赁合同需要到房管局备案。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在房屋租赁中,以下两类承租人如果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就不能办理相关手续。一是对于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许可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二是对于租房用于居住的承租人《房屋租赁许可证》是向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所以需要向房管局办理相关许可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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