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书四方案指的是什么?
依据法律规定,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必须有一书四方案,具体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编写,并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2、一书四方案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
国土资源部下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将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明确纳入了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因此,一书四方案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
3、一书四方案公开责任主体是谁?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4、一书四方案的公开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书四方案的公开时间应在用地批复之后
主动公开的前提是人民政府已作出征地批复,一书四方案已属于确定的实施阶段。否则,一书四方案依旧是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公开。本案即属此类情形,政府的回复及法院判决并无不当。
征地过程中的“一书四方案”分别是哪些?
一书四方案”是土地征收审批过程中,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等情况制作的审批材料,具体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审批机关就是依据上述文件内容作出是否准予征地的决定。
1、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
(一)经批准的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当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二)由建设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三)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四)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
(五)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2、农用地转用方案:
应当包括占用农用地的种类、位置、面积、质量等。
3、补充耕地方案:
应当包括补充耕地或者补划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量,补充的期限,资金落实情况等,并附具相应的图件。
同时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确属必须占用农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三)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方案符合土地整理开发专项规划且面积、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四)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必须符合单独选址条件。
4、征用土地方案:
应当包括征用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同时还需要符合下列条件的:
(一)被征用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权属无争议的;
(二)被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被征用土地上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切实可行。
5、供地方案:
应当包括供地方式、面积、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标准、数额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一)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二)申请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集约用地的要求;
(三)以划拨方式供地的,符合法定的划拨用地条件;
(四)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供地的方式、年限、有偿使用费的标准、数额符合规定;
(五)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必须符合规划、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书四方案对于征地来说是必须要存在的,而且这几种情形所规定的条款内容也会不一样,但执法人员就一定要按此情形来进行监督,争取双方在征地的过程中不会有任何纠纷,所以,征地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违法必定就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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