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存在坑人一说吗?
时间:2023-03-11 09:30:49 8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并不存在坑不坑人一说,但是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注意以下事项:1、应当载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用人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务派遣合同规定劳动派遣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动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4、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一、劳务派遣公司工作几个月,需要签劳务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此外,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劳务派遣工有哪些法律保障

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不仅要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本单位能够自主履行的事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等,而且还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需要用工单位履行的事项,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派遣期限、工作岗位,并就用工单位履行这些事项的情况,对劳动者负责。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包括按月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没有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能构成劳务派遣单位拒绝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正当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应先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其后可以向用工单位主张劳务派遣协议的违约责任,进行追偿。4.劳务派遣单位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基本生活的义务。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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