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黑,窃贼从雨棚攀爬进入二楼阳台入室盗窃,一个月后,小偷抓住了,但3万元财物却打了水漂,陈阿姨成了讨不回钱的冤大头。小偷大模大样走进小区,光天化日翻入阳台,小区保安有没有责任?物管应不应为业主失窃承担责任?
昨日,陈阿姨拨打了重庆晨报966966热线电话,寻求答案:小区被盗,物管该不该埋单?
事件回放:小偷逮住了,钱却没了
陈阿姨在南岸区南湖路溯源居小区优哉游哉地生活了5年,去年12月20多号,平静突然被打破:家中3万多元的财物被盗。
陈阿姨家住2楼,阳台离地面有五六米高,一楼住户在自家阳台上搭建了一片延展出来半米宽的雨棚。
偷儿从围墙爬上来,踩着楼下的雨棚,翻到我们阳台上,直接从窗户钻进我女儿的卧室!陈阿姨说,案发当晚,家里无人,但她对小偷的路线烂熟于心,因为案发当天,阳台上和雨棚上都留下了同一脚印。
当晚7点多钟,小偷钻进卧室,将室内所有值钱的东西:金项链、笔记本电脑、手表、钱币等洗劫一空,从大门逃窜。8点钟,陈阿姨的女儿回到家,发现一片狼藉,立即报了案,警方估值盗窃金额3万多元。
上个月底,喜讯传来,南岸警方破案了。一个20岁出头的年轻人,劣迹累累,常在溯源居小区一带盗窃。
陈阿姨满以为抓到了小偷,被盗财物也能追回了,可是,希望很快落空。赃物早已被小偷吃得骨头都不剩,钱没有,只有命一条。
陈阿姨这回傻眼了,心头多少有点不爽。我不在乎小偷将受到什么惩罚,我只想把偷走的钱要回来啊。
被盗业主:
物管未尽职,应该赔偿
有个问题,陈阿姨一直想不通,小偷是怎么进入小区的呢?事发之后,它曾去小区物管处提出想查看监控录像。但物管说,没有拍到。没亲眼看到录像,陈阿姨并不相信物管的一面之词。
我家每个月的物管费,算下来要交一百多,却没得到相应价值的服务。陈阿姨认为,物管费不能白交,物管有义务保证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昨天下午,陈阿姨带着重庆晨报记者围着单元楼转了一圈,你看,根本没有发现任何监控设备。哪怕我们半夜三更回到小区,门卫室的保安问都不会问一句。
陈阿姨说,偷走的钱追不回来了,我只有认了。但物管在安保工作上失职,才使小偷有机可乘,应该给我一部分赔偿。但物管却认为,他们在此事上并无过错。
一边是追不回来的钱财,一边是推卸责任的物管,在不想打官司的情况下,无奈的陈阿姨拨打了重庆晨报966966热线电话,向媒体寻求答案:小区被盗,物管该不该埋单?
小区物管:
贼人不胜防,无需担责
记者来到溯源居小区物业管理处,前台工作人员称,溯源居是封闭式小区,陌生人进出小区,保安会询问登记,大门口也配有监控设备。哪个小区没有被偷过嘛,贼是防不住的。
工作人员称,公司也有苦处:物业公司不是保安公司,业主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损失如果由物业公司负责的话,物管公司承担的风险超出了承受能力。
钱追不回来了,我们也同情,都是住了这么多年的业主,也有感情。工作人员说,主管同意给业主一笔安抚费,但具体多少钱,她也不清楚。但这是安抚费,不是赔偿。她对此作了强调。
随后,记者三番五次提出联系物管处负责人的要求,工作人员都以主管在开会、不方便透露私人电话等各种理由拒绝了。
律师说法
物管失职将负次要责任
小区失窃,物管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
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晔认为,这首先应该从物管是否已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职责来判断。
小区内发生丢失财物、人身受到伤害等事件后,追究物管是否有责任,主要根据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判定。
如果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物业服务公司应做到:封闭小区主要出入口昼夜有专人看守;夜间对重点部位道路进行巡查;有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如果物业公司已做到上述工作,那物管不应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表明物业没按照合同履职而造成失窃,可以追究其责任,但物管只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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