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子女、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于父母的财产,子女都有继承权,且男女继承权平等。以下情形子女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养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父母遗产吗
养子女在与他人成立收养关系后一般不能法定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可以根据生父母的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来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因为养子女和生子女已经解除了父母子女关系,不再是法定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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