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构成要素中是否包含抽奖券未承兑?
时间:2023-07-01 16:34:40 36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抽奖券未承兑构成盗窃罪。抽奖券属于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范畴,即使未实际承兑,也并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可成立盗窃罪未遂或中止。对盗窃抽奖证券行为的依法打击,有利于维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益和社会公共的根本利益。

入室盗窃未遂是否构成盗窃罪

一、入室盗窃未遂是否构成盗窃罪

1、入室盗窃未遂构成盗窃罪。未遂只是一种犯罪形态,不影响犯罪成立。只要入室盗窃,或者盗窃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的,都会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追诉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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