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工资可以按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进行定罪。法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恶意欠薪罪如何启动刑事立案程序
恶意欠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且数额较大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启动刑事立案程序。若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具备下列要件即可判断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劳动者的财产权和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
4、客观方面存在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
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也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财产权益。
2、客观方面: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来可以说是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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