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7、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一、二次招标报名人数不够三家怎么办
二次招标报名人数不够三家的,属必须审批核准的项目,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以不再招标;其他项目,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二、邀请招标程序有哪些
1、落实招标条件。
2、编制招标文件。
3、发布投标邀请书。
4、递交投标文件。
5、资格审查。
6、开标。
7、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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