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除此之外,一方的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
哪些情况下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5编(婚姻家庭)确定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制度,夫妻共同财产这种共有关系是最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根据民法典第303条规定,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如有重大理由即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应例外允许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鉴此,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的法定的特殊情形属于封闭性条款,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做法进行了严格限制,以避免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随意主张分割共同财产,损害家庭稳定及影响夫妻共同财产保障功能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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