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申请破产后,根据其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其破产所欠的债务需要根据顺序进行依法清偿: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清偿职工的工资、医疗、补助及抚恤费用;其次应当偿还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所欠税费;最后清偿普通债权。对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偿还的,是需要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偿还的。
被告公司破产了法院要怎么办
被告公司破产了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公司破产清算的顺序为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终结、公司注销登记。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宣告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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