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股权激励相关的纠纷中,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及与公司相关的纠纷,这样看来,与股权激励相关的纠纷两大类是合同纠纷与劳动争议,可以适用劳动仲裁。
一、合同没有签订还能算合同纠纷吗
即便没有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任何纠纷都可视为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一切劳动争议都应是合同纠纷。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劳动合同适用我国的相关法律以及相关行政法规。
二、股权激励的程序是怎样的
首先,激励模式的选择,是股权激励的核心问题,直接决定了激励的效用。
其次,激励对象的确定,股权激励是为了激励员工,平衡企业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特别是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确定激励对象必须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即选择对企业战略最具有价值的人员。
再者,购股资金的来源,由于鼓励对象是自然人,因而资金的来源成为整个计划过程的一个关键点。
最后,考核指标设计,股权激励的行权一定与业绩挂钩,其中一个是企业的整体业绩条件,另一个是个人业绩考核指标。
三、股权激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在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时,特别注意约定下列事项:
(1)将行权、分红与公司经营业绩、员工工作年限、绩效考评等条件挂钩;
(2)被激励员工承担竞业禁止业务,被激励员工即有限合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营、协助他人经营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3)员工离职时,创始人即普通合伙人有权以一定的价格强制收购其所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且收购在员工离职时生效。
(4)
在保密条款中特别约定,员工离职后,即使公司客户自愿选择与该员工或者其新单位进行交易的,该员工也有义务将客户转引至公司,否则视为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并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7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