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联合颁布了2002年859号文《关于国有大中
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该文的发布解决了国-企
改制为混合所有制时,是否应对原国-企职工给予经济补偿和能否以净资产支付经济
补偿的问题。
有关专家认为,此《办法》意义重大,它意味着国-企改革可以通过两个置换,
实现两个走向,使企业职工将真正成为国有资产的拥有者。“两个置换”就是国
有企业产权和职工身份的双重置换;“两个走向”就是国-企走向市场和职工走向市
场。
国-企职工身份的置换,就是要解决企业对职工承担的无限责任,要解决职工进
入市场的问题。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予必要的经济补
偿,这是改革必须付出的成本。支付标准与工龄挂钩,与职位无关,身份置换要体
现公平。
至于员工身份“置换”所依据的资产来源,将会是国-企“主辅分离”后的资产
。过去有的地方通过将企业部分净资产界定为集体资产用于置换员工身份的做法,
在法律上缺少合法的依据。因而改革的方向确定后,路径的合法性就成为关键。
据悉,这次出台的文件规定可以用“三产”安置职工,“三产”分别是非主业
资产、闲置资产和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这就是859号文件的核心,即把国-企的
非主业剥离出去,然后将辅业改制,改制后这些辅业就和主业或者没有产权关系,
或者仅有少量法人股权关系,两者之间关系是市场关系,这也意味着非关键领域、
辅助性、配套性的国-企将从竞争性领域中逐渐退出。
关于国-企的主业和辅业怎么划分,文件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划分比例。专家认为
,不同的企业主辅业划分标准不一样,就拿上市公司来说,它们上市的部分基本上
都属于主业,而留在“存续企业”的大部分属于辅业。至于辅业怎么转制,具体运
作办法是:职工首先要和原来的国-企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跟新的企业——辅业改制
后的企业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在企业以净资产安置员工后,原先的员工同时具备了
员工和股东的双重身份,这样将原先的“下岗分流”转为“改制分流”,既达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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