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估价机构在经营场所应公示哪些资料?
时间:2023-06-26 18:55:02 4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地产经纪机构机器分支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公式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服务项目、内容、标准;信用档案查询方式、区县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天津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照片、注册证号;设立分支机构的还应公示总公司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

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公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服务内容、范围;收费标准;房地产估价师姓名、照片、注册证号;区县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投诉电话。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在哪些投放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买房中介费怎么算

1、咨询费

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质询费两种。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力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2、房地产价格评估费

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3、房地产经纪收费

这个是我们常规意义上说的房屋交易中介费,一般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现在中介费一般都是按照总房款的2.7%收取,其中包括2.2%的中介费和0.5%的保障服务费(担保费),小中介公司一般都收取1-1.5%,大公司稍微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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