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工会经费新政策如下:
1、从工会经费中支付员工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2、纳税身份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并且在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小微企业的工会经费可以继续实施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政策。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的条件为:
1、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微企业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独立开设经费银行账户、独立进行财务核算。
申报经费返还的材料为: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成立工会批复文件复印件;
2、企业申请返还工会经费所属期的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相关凭据复印件;
3、小规模纳税人证明;
4、企业申请返还工会经费所属期对应的月利润表复印件;
5、企业申请返还工会经费所属期的职工工资发放表;
6、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请表。
返还经费归属期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的缴纳方式为:
1、工会经费的缴纳的总原则是先缴后返,小微企业根据2022年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月份,向上级工会申报,经上级工会审核后,按经费来源渠道返还。
(1)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先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组织或者税局拨缴工会经费,然后其中60%部分拨给所在单位工会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
(2)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建会筹备金(待成立工会开立账户收后,上级工会会将当年留成部分返拨至缴费单位工会账户,以前年度未成立工会时缴纳的筹备金不再返拨)。
(3)全部职工包括在公司领薪的正式职工和临时职工,但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兼职学生;I资总额包括发放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
2、工会经费的缴纳的第二种方式为分级拨缴
(1)根据每月计算出的工会经费(每月全部职工资总额的2%),按当地规定比例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
(2)剩余60%的部分由企业同时拨付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未设立基层工会的,等待建立工会组织后由各单位拨付本单位工会。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人为出、收支平的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和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7、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关于2022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通知》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各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1】38号)的要求,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11号公告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继续享受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实施时限
(一)政策适用对象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11号公告的要求,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二是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
(二)支持政策实施时限
2022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所指时间为工会经费所属期)。
二、返还经费流程
(一)申报条件
(1)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并开设工会账户;
(2)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上半年:8月1日-10日
下半年:12月5日-9日
2022年度工会经费返还申请分两次进行,8月1日-10日申请返还工会经费所属期1-6月的工会经费,12月5日-9日申请返还工会经费所属期7-12月的工会经费。符合工会经费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会应按时向省直工会提交对应所属期的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逾期申报原则上不再办理。对于以前年度已享受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小微企业工会,仍需重新申报才能享受2022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
(三)申报材料
小微企业提交申请时,应一并报送以下材料: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成立工会批复文件复印件;
(2)企业申请返还工会经费所属期的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相关凭据复印件(税务代收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报送显示税款所属时期的完税凭证,自缴经费的单位报送缴纳工会经费的银行回单);
(3)小规模纳税人证明(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的信息”模块中点击“纳税人信息”查询“税务信息”截图);
(4)企业申请返还工会经费所属期对应的月利润表复印件;
(5)企业申请返还工会经费所属期的职工工资发放表;
(6)河北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请表(附件1)。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工会公章。
(四)返还时间
申请返还的工会经费将在小微企业资格审核认定后及时返还至小微企业工会账户。
三、其他事项
(一)各企业工会要诚信申报。对虚报冒领工会经费的企业工会,省直工会将及时纠正,追回冒领经费,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为做好年底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测算工作,通过税务代收缴纳工会经费的单位,请于12月4日前完成所属期11月工会经费的税务申报工作,自缴工会经费单位于12月9日前完成全年的工会经费缴纳工作。
(三)石家庄范围内的单位请按照规定时间现场报送申报材料(进出民心广场办公楼需携带身份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驻地在石家庄以外的单位以邮寄方式报送,邮寄前请提前电话联系省直工会财务部,邮寄时务必另附纸张注明寄回地址、联系人、手机,如遇审核不合格,省直工会负责寄回,基层工会修改后再次报送。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75号省直机关民心广场办公楼9楼914房间0311-8790529887902995
(四)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中遇到的问题请与省直工会财务部联系,电话:0311-87905298。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决定继续实行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11号公告条件的小微企业,继续享受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
二、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各省级工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重要意义,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台账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小微企业返还工会经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等工会工作。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请及时报告全国总工会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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