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办事指南
服务名称
生育就医确认申请办事指南
办事依据
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3]2号)
2.《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发经办业务管理规程(佛社保函[2013]15号)
办理条件
根据办事依据所列文件条款,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生育保险待遇处于缴费达账的女性职工参保人。
提交材料
1.《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必选)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5.已加盖准生意见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6.佛山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7.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需注明预产期)原件;(必选)
8.1张小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必选)
9.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证明材料;(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10.个人申请;(可选,涉及相关必选)
11.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
2.工作人员初审、审核;
3.窗口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资料齐备的,当场受理办结
联系电话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统一咨询电话:88881200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科电话:82340557
各社保分局电话:祖庙分局:82340562石湾分局:88017501
张槎分局:82980089南庄分局:85391599
办理地点
禅城区户籍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社保业务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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