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无效婚姻,要哪些证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一般来说,起诉婚姻无效的证据有: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有重婚行为的相关证据;
(二)夫妻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据;
(三)夫妻一方或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相关证据。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二、怎么起诉婚姻无效
我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10条规定有四种情形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依据上面婚姻无效的情形,有权对已经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提出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
但具体的主体和法院审理的程序会有所不同。其他的诉讼要求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程序规定向法院提交材料。但要注意两点:
一是无效婚姻只限就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不属于宣告无效的范围。
二是法院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
三、宣告婚姻无效起诉状格式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请求:
请求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xxx.
事实与理由:
xxxx,故此,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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