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8月1日起,深圳市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全日制就业劳动者2200元/月。2、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20.3元/小时。截至2020年,这个最低工资标准仍未改变,关于今年是否会出现上涨,仍需继续关注深圳市人社局发布的最新的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官宣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为2124元。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对于部分基层劳动者来说,其工资标准就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一定程度上会促进企业上调基层员工的薪资。而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也会相应提高。适度上调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助于向市场传递增加工资的信号,有利于吸引劳动力,为缩小深圳劳动力市场需求缺口、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有助于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根据深圳人社局发布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8年8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下列标准实施: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3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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