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购房人退房的相关法定条件,包括购房合同无效、套型误差、面积误差、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以及质量不合格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购房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这种情况如果是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买方在签署合同之前提前退房,且没有签署合同,那么退房将被视为单方面违约。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是出于开发商的原因,交了首付没签合同,购房人可以退房。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首付款。
退房的法定条件,综合起来包括以下几种:
1、购房合同无效:
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
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
2、套型误差: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
3、面积误差:
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
4、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
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质量不合格: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实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购房人在以上情况之一出现时选择退房,相关违约赔偿责任由发展商承担,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购房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人未签合同的退房问题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应当与购房人签订书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在合同中对商品房的交付、面积、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导致购房人无法正常签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如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施工进度受阻、合同条款不合理等,可能导致购房人无法顺利签署合同。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为开发商和购房人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护。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购房人或者商品房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开发商未按照商品房销售合同交付商品房的,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赔偿责任。同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开发商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现合同条款约定以外的情形,导致商品房无法正常交易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对于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人未签合同的退房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解除合同。在解决此类问题的过程中,购房者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购房者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解决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人未签合同的退房问题时,应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