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房产证遗失了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房产证遗失后,房屋所有人可以申请补办房产证,房产证补办后,房屋所有人持补办的房产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产证加名手续
现实中,在房产证上加名的手续因实际情况不同存在差异,但通常需要的手续如下:
1、如果房子还有贷款没有清偿,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或让银行出具同意变更所有权人的同意函。
2、然后带好相关证件。已结婚的,通常需携带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不具有婚姻关系的,通常需要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等公证材料。
3、接着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4、同时需支付手续费,包括工本费、地籍图费、贴花费。
5、最后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房产局会告知一个新房产证的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由夫妻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普通住宅仅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和印花税5元;非住宅登记费550元;经济适用房登记费40元。
由于大部分年轻人买房都是按揭贷款,因此办理房产证加名字的事宜必须要与银行进行协商。有时候,因为银行的介入,房产证上加名字可能需要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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