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必须建设配套脱硫、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除尘的措施的单位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新建的排放二氧化硫的火电厂和其他大中型企业,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另一类中是扩建的排放二氧化硫的火电厂和其他大中型企业,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如果在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属于已建企业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还要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限期治理。
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等易扬散的物料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防燃措施和防尘措施,防止污染大气。这一规定是对在城市等人口集中地区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煤炭、石灰、砂石等物料所作的限制。
固体颗粒物是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大气中的颗粒物有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来自地面扬尘。上述扬尘中,粒径一百微米左右的颗粒物,被人吸入之后易发生肥大性鼻炎,逐渐形成萎缩性鼻炎,另外粒径小于1十微米的飘尘,可使人患气管炎、肺心病等。而且这些固体颗粒物的表面还可以附着和浓缩有害的化学物质,成为该物质的载体,进入人体而成为肺癌的致病因素。另一方面,煤炭、煤渣等燃烧值很高,又含有一定的热值的磷、硫物质,因而容易自燃,从而产生大气污染物。所以,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其燃烧或者扬洒,防止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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