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什么
1、污染排放标准,也称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国家对人为污染源排入环境的污染物的浓度或总量所作的限量规定。其目的是通过控制污染源排污量的途径来实现环境质量标准或环境目标。污染物排放标准按污染物形态分为气态、液态、固态以及物理性污染物排放标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是:
1、尽量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2、必须考虑所规定的容许排放量在控制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3、必须考虑污染源所在地区的环境条件(如环境的自净能力)和区域范围内污染源的分布和特点等。
新《环境保护法》规定: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新《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这意味着环保部门首次有权给污染企业贴封条。长期以来,由于环境执法的软弱性和不彻底性,许多违规企业对环保部门有恃无恐,打游击,收到罚单一走了之后异地重生等,此类现象致使许多环境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制止。
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新《环境保护法》的这条规定将查封、扣押两种形势的行政强制措施,直接赋予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规定,查封、扣押应当由行政机关具有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查封、扣押的对象是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配套措施《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共4章23条,对查封扣押的具体对象、适用条件、实施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全文8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