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合法领取了结婚证的男女,就是合法夫妻,不论有没有在一起生活,都是法律上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的。因感情不和夫妻长期分居怎么办离婚证
1、因感情不和夫妻长期分居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办离婚证的操作流程是签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材料之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在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的情况下,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离婚证之前,需要对离婚及其他事宜有一致的意见才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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