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了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同居了彩礼退吗
时间:2023-02-09 07:20:13 4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未领取结婚证但已经同居生活的彩礼返还

未领结婚证,是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退回彩礼。假如彩礼你没有用来买嫁妆,或者没有变相再给男方带过来。那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退回的。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没有结婚,也就没有离婚可言。法律有规定,彩礼是要以结婚为前提结婚的,在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结婚,而最后两个要分开,彩礼是要退还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结婚了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有效婚姻吗

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叫结婚了,“结婚”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按一定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结婚证后,才叫结婚了。

因此,没有领取结婚证,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自然谈不上有效婚姻还是无效婚姻。

关于结婚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没领结婚证有孩子了怎么办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生父或者生母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那么不抚养的一方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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