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结婚证分手后,男性可以要求女性返还彩礼。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已支付的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3)婚前支付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
没领结婚证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没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双方自行解除三年的同居关系即可,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诉讼离婚,只要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就可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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