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在离婚案件中,彩礼原则上不需要返还,但存在以下情况除外:
1. 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提出离婚为前提);
3. 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提出离婚为前提)。
如果符合以上情况,且查明属于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彩礼应当返还。而如果符合第三项规定的,也应当予以支持,彩礼应当返还。
因此,彩礼需要返还的情况包括: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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