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变更是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也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无论是协议变更,还是法定变更,只限于对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所以,必须员工同意才可以调动岗位。否则就申请劳动仲裁。
一、劳动合同36条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36条的内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变更的意义不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二、劳动合同代签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代签是否有效根据具体情况而言:
1、如果代签劳动合同是经过了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并且该劳动者也实际接受了劳动合同的内容,那么就认为该代签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2、如果没有经过了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即使该劳动合同已经在履行了,也是属于无效的。
除了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部分条款与新法律法规抵触应变更外,法律相关规定了以下几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并因此相应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使劳动者适应工作要求并相应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4、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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