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司职工能成为公司股东,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做公司股东:
1、个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正被执行刑罚、或者正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正在被公安通缉的嫌疑人;
4、因贪污、受贿、侵占他人财产、挪用公款、或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被判处刑罚,且执行期满但没有逾五年。
5、曾担任经营不善导致破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经理的,对该公司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且自该企业或公司破产清算完成当日起没有逾三年的;
6、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有关部门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吊销或责令关闭负有个人责任的,且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当日起没有逾三年的;
7、个人所负较大金额的债务,且到期之后仍没有偿清的;
8、法律所规定不得担任股东的其他情况。
一、公司股东的职责有哪些?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二、股东权利有哪些?
(一)股东身份权。
(二)参与决策权。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四)资产收益权。
(五)知情权。
(六)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八)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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