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被告一直不出庭的,不影响庭审的正常进行,法院可做出缺席审判。对于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确认符合离婚条件,就判决离婚,不符合就不会判决离婚,与被告是否缺席无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是有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1.法院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到庭;
2.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然后,离婚被告不出庭的,这需要分情况讨论: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2、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到庭参与诉讼。
3、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不愿配合出庭,拒不到庭应诉,致使案件无法审理。首先要多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法院的庭审工作,如果通过法院多方做工作,监护人仍不愿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监护人拘传到庭,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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