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起诉被告人不出庭的处理可分为两大类型:
1.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法院的离婚案件。
对这类离婚案件当事人不能到庭作出了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那么公告期满就意味着依法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此时就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是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二、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首先应当进行调解,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离婚起诉被告人不出庭多久才能判离婚
离婚起诉被告人不出庭一般是6个月内能判离婚,这主要是指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若是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判决的前提条件都是已经将当事人拘传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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