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感情破裂到无法挽回的地步时,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方式。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只要双方自愿,就具备离婚条件。同时,对于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夫妻,也可以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规定,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包括子女由哪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对于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也应根据双方实际条件,协商处理。同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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