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激励锁定期有多久时间
股权激励的锁定期是由企业制定的,一般会在1年到3年之间。在股权激励的锁定期內不能进行转让、出售激励股权、担保或偿还债务。锁定期的目的是防止激励对象为了短期套利而进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让员工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一般情况下,如果上市公司员工在企业干满多少年或者完成特定的目标才会给予激励。当被激励的人员满足激励条件时,就可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享有股东权利。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全文》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
期性激励。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员工股权激励的法律陷阱是什么
1.原始股东股权稀释风险
账面股权的减持或稀释,这将对公司未来的治理结构及控制关系产生影响。如果股权激励对创始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稀释过大,可能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的上市主体资格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在确定标的股权的比例时,应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同时为未来数轮融资的进一步稀释留出空间。
2.股权纠纷法律风险
股权激励对象取得公司股权以后,作为新股东,有可能与创始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上出现分歧,也有可能在享受到公司股权升值带来的收益后,违反股权激励计划有关锁定期的规定或相关承诺,擅自离职等,上述情形均存在导致股权纠纷的风险。
3.员工辞职退出争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仅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所支付的培训费用;二是如果劳动者违反与用人单位达成的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还特别规定,除了前述两种法定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实施股权激励一般都会要求员工出具承诺函,承诺一定期间内不得离职,否则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这样的操作根据《劳动合同法》是不获支持的。因此会引发各种争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全文》第五十一条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就上市公司终止实施激励是否符合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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