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该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性质要求需在十月一日至十月三日期间进行加班,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国庆节加班待遇必须高于或等于其正常工作日基本薪资的三倍;若不幸地这位劳动者是在国庆长假内的其他工作日被临时要求不得不在岗加班,并且无法得到有效的生活补休,那么他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得到至少为其基本薪资两倍以上额别的加班费补偿。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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