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法院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包括:(一)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所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等家庭生活所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所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要的生活费用按照标准确定。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需的物品;(4)未公开发明或未发表的著作。(五)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和医疗用品。(六)被执行人获得的勋章和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的名义,与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议性质的文件规定,不得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财产。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交通事故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查清事故发生地当年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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