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薪不是单位单方面说了算的。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企业不得削减员工薪水;企业也不能以要求员工参加脱产培训的理由随意降低员工薪水;女工在怀孕期间,企业就更不能以女工的身体因素而随意对其换岗减薪。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当然,由于目前劳资双方还未进入司法途径,双方还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不过,如果公司因为经营困难而减少奖金,导致员工的待遇普遍减少,那么公司的行为也就无可厚非。不过,我国法律也同时规定了对工资的组成及支付由公司负责举证,如果公司无法证明减少的工资属于绩效奖金,那么公司就有义务为员工补足未支付的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那么员工是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得到补偿的。
全文5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