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原则有: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力取决于什么?
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力取决于合同的内容和签订合同的一些形式要求是否具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需具备下列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签订合同的能力。根据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和主体资格是非常重要的;
2、合同必须有对价或者合同原因;
3、合同内容必须合法。根据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必须是真实的。
二、书面合同的效力
书面合同的法律效力有:
(1)合同的对内效力。合同生效后,当事人遵循合同约定,依诚实信用原则正确、完全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违反义务;
(2)合同的对外效力,合同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非法阻挠当事人主张权利与履行义务;
(3)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三、没有公证过的卖房合同是否有效
公证与否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没有公证过的卖房合同订立原则是: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5、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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