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描述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的起诉和答辩程序。起诉状副本将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发送给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包括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将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法 院 立 案 后 如 何 进 行 答 辩 ?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被告的印章。被告应当在答辩状中提出答辩,解释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被告应当在答辩状中提出答辩,解释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因此,法院立案后,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被告应当在答辩状中提出答辩,解释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人民法院立案后,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被告应当在答辩状中提出答辩,解释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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