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职责职责与权限具体如下所述:
(1)依法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所要求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2)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
(3)依法负责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宜,建立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
(4)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协助董事及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5)办理公司与董事、证券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各中介机构和投资人之间的有关事宜;
(6)接待来访,回答咨询;
(7)保管股东名册和董事会印章;
(8)参与组织资本市场融资。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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