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是由各种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又称产品特性。不同的产品具有不同的特点和特征,这些特点和特征的总和构成了产品质量的内涵。产品质量要求反映了产品的特性及其满足顾客和其他相关方要求的能力。
顾客等质量要求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这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密切相关。这些质量要求可以转化为特性和具有特定指标的特性,通常包括性能、安全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性。产品性能是指产品在一定条件下达到预定目的或规定用途的能力。任何产品都有其特定的用途。产品安全是指产品在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保护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能力。产品的可靠性是指产品在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程度和能力。一般可以通过功能效率、平均寿命、故障率、平均无故障时间、平均无故障时间等参数来评价。
产品的可维护性是指产品在发生故障后迅速修复和恢复功能的能力。通常用平均修复时间等参数来表示。产品的经济性是指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过程中所付出或消耗的成本程度。同时,它还包括其获得经济效益的程度,即投入产出的效率能力。产品责任保险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包括批发商、零售商)因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发生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赔偿的法律责任。
制造商、出口商、进口商、零售商、修理商和其他可能对产品事故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的人可以投保产品责任险。根据具体需要,可以由其中一人投保,也可以由多人或全部人共同投保。产品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除投保人本人外,经保险人申请,保险公司同意,可以以其他有关当事人为被保险人,必要时增加保险费,并规定被保险人之间对责任无追索权。在所有相关方中,制造商应承担最大的风险,除非其他相关方重新组装、改装、修理、更改产品的包装或使用说明书等行为,造成产品事故,应由相关方负责。此外,所有由产品的原始缺陷引起的问题都应追溯到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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