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产品质量责任损害赔偿的诉讼有效期限是三年,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改写:诉讼时效为三年,适用于普通诉讼。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原则上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原句:产品质量责任损害赔偿的诉讼有效期限是三年,适用普通诉讼时效。
改写:诉讼时效为三年,适用于普通诉讼。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原则上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超 过 多 少 年 , 法 院 不 予 保 护 ?
根据素材所述,针对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问题,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时间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二种情况是当事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保护。这两种情况在诉讼时效的计算上存在一定的区别。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当事人在诉讼时效内没有主张权利,即使超过二十年,法院也不会受理其诉讼请求。但是,如果当事人超过二十年之后回到国内,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从而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时间限制。
总之,关于产品质量责任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其诉讼有效期为三年,适用于普通诉讼。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超过二十年的原则上法院将不予保护。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而当事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同样不予保护。这两种情况在诉讼时效计算上存在差异,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不受主观因素影响。当事人在诉讼时效内没有主张权利,即使超过二十年,法院也不会受理其诉讼请求。但是,如果当事人超过二十年之后回到国内,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从而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时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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