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面积与合同规定存在差异的问题,建议您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协助处理。通常而言,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尚未超出3%的范畴,应根据实际测量数据结清房屋价款;而如果该绝对值超过了3%的界限,购房者则可在坚持继续履行合同的前提下,依据面积误差比例以及事先约定好的价格标准,来决定是由购房者自行补充差额款项、开发商全权承担或退还多收款项;若购房者选择解除合同,开发商也需如数归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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