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您可向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寻求帮助和支持。通常来说,当实际测量出的房屋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之差的绝对值低于或等于3%时,我们会根据实际测量结果予以房价款的结算;然而,如果该差值的绝对值超过了3%,此时您便有权利选择解除与开发商所订立的购房合同,同时开发商须返还您已经支付给他们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仍然愿意继续履行这份合同,那么您需要根据面积误差的具体比例以及合同中所约定的价格来决定是否由您自己进行补足,或者由开发商独自承担这部分费用,又或者由开发商将多收的款项返还给您,甚至是双倍返还。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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