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之司法解散
时间:2023-03-03 20:52:01 29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司法解散

在我国,司法解散特指判决解散,是指法院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依申请判决解散公司。司法解散主要是为了解决公司僵局问题。《公司法》第182条对此作了规定,法定情形发生后,适格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公司解散之诉。

2.公司僵局

律师指出:所谓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在存续运行中由于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分歧或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况,导致公司机构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

公司僵局多发生在封闭型公司中,而公司决策所实行的多数表决制度和否决权的控制安排是造成公司僵局的主要症结。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公司僵局,最好事先在公司章程中就日后僵局制定处理办法。

3.司法解散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182条及《公司法解释

(二)》第1条第1款之规定,公司股东行使公司解散请求权,应当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请求解散的主体必须为适格股东,即行使公司解散权的主体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2)公司必须陷入僵局,这是指公司客观上存在经营管理的严重困难情形,即具备《公司法解释

(二)》第1条列举的以下四种情形之一:

a.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苦难的;

b.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c.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公司僵局的继续存在将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股东之间或者董事之间对某一决议事项发生分歧是正常情形,如果分歧仅仅是暂时的,或者虽然时间较长但对公司经营影响不大,特别是对公司利益并无影响,没有必要也不能请求解散公司。

(4)公司僵局不能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解决

司法解散是在不能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解决的情形下,如股东不能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分立等形式打破公司僵局,不得以而为之的解决僵局的最后选择。

全文8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后死亡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 1、被吊销营业执照; 2、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3、因公司资不抵债破产而解散。 公司解散时,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公司解散必然导致劳动关系提前终止。用人单位...
    更新时间:2024-01-07 15:00:14
查看公司解散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公司解散 最新知识
针对公司解散之司法解散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公司解散之司法解散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