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怀孕7个月以上以及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一、产假新规定具体是多少天?
国家规定的产假具体是98天,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二、哺乳期能提前下班吗
女职工在哺乳期享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不同于提前下班,如何使用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具体怎么使用,既可以协商选择将哺乳时间一分为二,每次半小时喂孩子一次;也可以选择晚一个小时上班或者提前一个小时回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使用一个小时哺乳时间而降低其工资标准。
三、小产假多少天新规定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男性享有15天的护理假。陪产假包括周六和周日,是指自然日和非工作日。多数省份的法律法规规定,男性陪产假一般为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不过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在一些地区,男性的陪产假可以转为女性的产假,女性可以代替男性。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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