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组建新家庭时,孩子的抚养问题
时间:2023-10-09 15:00:07 12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父亲在重组家庭后如有子女,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抚养。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父亲可以履行抚养义务,也可以不履行抚养,但是对孩子不得虐待或者歧视。如果孩子受父亲抚养长大的,应当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父亲在重组家庭后如有子女,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抚养。父亲重组家庭后,对方有孩子的,父亲是否要抚养孩子,应当由父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父亲可以履行抚养义务,也可以不履行抚养,但是,对孩子不得虐待或者歧视,如果孩子受父亲抚养长大的,应当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 律 是 否 规 定 父 亲 抚 养 重 组 家 庭 子 女 ?

针对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我国民事法领域尚未有专门的立法。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此,只有养孩子的父母有抚养权。而捐精所生小孩虽然与捐精者有血缘关系,但捐精者只是生物学上孩子的父亲,不是法律上孩子的父亲,不应该承担抚养义务。综上,捐精的父亲不应当对捐精所生子女承担抚养义务。

父亲在重组家庭后如有子女,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抚养。父亲重组家庭后,对方有孩子的,父亲是否要抚养孩子,应当由父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父亲可以履行抚养义务,也可以不履行抚养,但是,对孩子不得虐待或者歧视。如果孩子受父亲抚养长大的,应当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此,只有养孩子的父母有抚养权。而捐精所生小孩虽然与捐精者有血缘关系,但捐精者只是生物学上孩子的父亲,不是法律上孩子的父亲,不应该承担抚养义务。综上,捐精的父亲不应当对捐精所生子女承担抚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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