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迫性行为在法律上该定义强奸。婚内强迫性行为,是指婚姻关系中的一方,通常是丈夫,违背另一方的意志,采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内强迫性行为是家庭暴力的一种,对此受害方可以按照家庭暴力的维权方式进行维权。
婚内强迫性行为能否离婚
1、婚内强迫性行为能离婚。我国规定了公民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只要双方因婚内强迫性行为问题出现感情破裂的,双方当事人就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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